职工不认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,怎么办?

 人力资源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9-22


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,可按以下程序处理:


申请再次鉴定


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‌15日内‌,可向省级或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。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,


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。 ‌


法律依据
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六条,初次鉴定结论可通过再次鉴定程序复核,但最终仍对结果有异议的,可通过行政


复议或诉讼解决其他相关争议(如工伤认定、待遇核定等)。



上一篇:应聘时被收取费用找什么部门处理

下一篇:没有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