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,其他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,以初次
进入岗位年龄核计。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,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,年度考核不
合格的,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合同。
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3年工作期满的,要终止劳动合同,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公益性岗位
就业。
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,其他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,以初次
进入岗位年龄核计。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,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,年度考核不
合格的,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合同。
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3年工作期满的,要终止劳动合同,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公益性岗位
就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