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中学术不端行为将依据 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 等规定处理,具体措施如下:
撤销职称资格
对涉及抄袭、剽窃、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人,将撤销其已取得的职称资格。
记录诚信档案
将学术不端行为计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,作为未来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。
限制晋升资格
情节严重者,在一定期限内(通常为五年及以上)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。
其他处理措施
若涉及伪造学历、虚构成果等严重违规行为,可能面临解聘现有职务、行政处分等更严厉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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