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差返程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,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:
工作原因受伤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五)项规定,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例如出差返程途中因公务活动(如赶赴会议、处理工作事务)受伤,符合工伤认定条件。
非工作原因受伤
若受伤发生在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中(如顺道游玩、购物等),则不属于工伤。
申请主体
工伤认定需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职工个人也可在单位未申请时提出。
关键区别:
工作相关活动(如单位组织的团建)受伤可认定为工伤;
私人活动受伤则不在保障范围内。
若需进一步了解工伤认定流程或争议处理,可参考相关法律条文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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