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,工资不能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法定货币支付。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,且不得以
实物替代。
法规依据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三条明确规定: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,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。2025年9月
最新政策强调,用人单位以实物、代金券支付工资的,不能认定已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,劳动者仍可主张支付工资。
违规后果
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实物支付工资,人社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的将处以罚款(最高5万元以下),并可能
要求项目停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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